凡是须得经过,才能明白,这是鲁迅先生的话。
2008年,因为雪灾和地震,苦难和伤口展现在我们眼前,大家的慈善之心被空前唤醒,我也参与了其中的一些事情。所谓公益,所谓慈善,只有在经历过之后,才能有一些设身处地的切肤之感。
我曾经在《读库》三周年的座谈会上说过,我们不需要举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大支票开新闻发布会,告诉全世界看我多能捐;我们不需要相互攀比,看谁捐得很多又看谁捐得多么少;我们不用因为自己做了一些事情,便对那些没有行动起来的人产生心理优势;我们也不用因为自己做了这些事情,便认为那些受惠者一定得对我们感恩戴德。我相信,这是我们之间形成的最强有力的共识。
看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,我们义无反顾地做一些事,是因为我们认定那些事情是我们必须做的。如果不做,便无法对自己交待。正如巴顿将军所说,当你老了的时候,你的孙子过来问你,爷爷,二次大战的时候你在做什么?你不能说,孩子,我在加利福尼亚淘粪。
这也许是问题的根本。我们是在帮助别人,也是在帮自己;我们是在救助别人,也是在救自己。那些得到帮助的人在感谢我们,我们也应该感谢他们。我们做这些事情既是出于对方的需要,也是出于我们自己的需要。这时就需要我们能够做出判断,什么才是对方真正需要的。
比如,灾后建屋行动,我们一开始设想得非常简单,把善款筹齐,委托谢英俊老师把房子建好,让灾民住进去。等到实际接触后才发现,许多村民穷其一生,只为盖一栋漂亮的房子,比周围的邻居都气派。这是他们的乐趣,也是他们的生活目标。如果剥夺他们的这一权利,让大家都住进千篇一律的房子里,无怪他们难以接受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盖房子对我们来说只是一时之举,对这些房子未来的主人来说,则是一世之事。他们肯定会动用一切资源,包括自己的积蓄,包括亲友或在城里工作的孩子们的资助,来把房子盖得几十年不动摇,所以,灾后重建,我们捐献的钱款起的作用毕竟有限,更需要灾民自己的参与,包括他们的钱财,包括他们的意见。这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。
我们做的事情,是让自己满意还是让对方满意?把这个问题问出来,许多无谓的争执就会少很多。
茅于轼先生曾说过一段话:有道德并不难,只需克制自己的私心,不伤害别人的利益,适当关心别人和社会的利益,就可以称之为有了基本的道德。这番话之所以鼓舞人心,是因为他把道德的门槛降低了。此前,我们要学习的道德楷模,都是可望不可及的圣人,但我们自己实在做不到那一点,倾自己所有来进行捐助。
真正广泛的慈善,应该是动用大家那些行有余力的资金和力量。大家做慈善,应该感到从容,而不应该感到窘迫。没有必要树立一个崇高得连自己都难以攀爬的目标,进而让自己绝望地放弃那刚刚萌生的一点点小小的善心。
我们应该抱着一种从容的心态来做公益事业,也应该对那些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抱有从容之心。
从事公益事业的人,大多分为两类,一类是有钱人,他们有了钱之后,回报社会;一类是普通人,从窘迫的生计中挤出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来做自己义之所为的事情。我见过一些做出非凡善举的人,他们需要辛辛苦苦地维持自己的贫窘状态。王搏老师的生活过得非常艰难,我与他商量为他出一本摄影集时,他却说,这本书我不要稿费,我会把稿费用来资助贫困师生。我想对他说的是,你没有必要这么做,你首先应该致力于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富足而快乐。遗憾的是,这些从事善举的人往往被公众舆论所挟持,他们不得不用折磨自己来避开那些怀疑和质问。
我宁肯希望,王搏老师能够成为百万富翁。
当我们痛惜这些人的遭遇时,最好能提醒自己一下:不要让自己动辄成为法官的角色,对别人做出道德判断。
我们盼望那些从事慈善事业的人能活得很好很有钱,而接下来的问题是,如何把慈善和经营分开。我见过最滑稽的一个例子是,九八年抗洪募捐,一个歌星把自己的三千张唱片捐了出来,每张唱片标价四十元,就算做十几万元善款。我们也看到一些企业打着慈善的旗号,来进行义卖。这就像举着大支票开新闻发布会一样,本身并无可厚非——这样做总比不做要好。
但问题是,我们不会这样做。
这大概就是慈善之花结出的不同果实吧。